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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城镇低保人口享受价调基金补贴

2008-2-26

    为了保障城镇低保人口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春节前夕,市政府决定动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对城镇低保人口进行补贴。这次补贴市上拿出了近100万元,给全市低保人口每人一次性节日补贴10元,要求各县区按每人不低于15元进行配套补贴。据统计,除留坝、佛坪外,包括开发区在内的10个县区落实了配套补贴,共发放补贴资金271万元,其中南郑县、洋县、西乡县、略阳四县按每人20--30元补贴,汉台区不仅对城镇低保人口进行了配套,还对农村低保人口按每人25元的标准进行了补助。在补贴办理发放过程中,各县区物价局、财政局坚持特事特办,加班加点,体现出了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他们以自已的行动,给低保户送去了政府的关心和问候,也送去了浓浓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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