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执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组织重大价格改革措施的实施。
2、制定、调整本级权属内管理的商品价格收费标准、作价原则和作价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地方性价格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指导相关业务部门做好价格管理工作。
3、负责价格的综合平衡工作。负责落实政府下达的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在重要商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时,根据《价格法》的规定,组织实施价格紧急干预措施。
4、根据商品价格及收费管理权限,负责审核上报商品价格及收费项目立项和收费标准调整意见。
5、负责行政及事业性收费的日常管理及收款许可证的发放、年度审验工作。
6、负责全县的重要商品价格及收费标准的公示和明码标实价工作。
7、负责重要商品及收费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负责价格监测及价格信息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及案件。
9、负责全县价格评估、鉴定、车物定损工作。
联系电话:物价局局长办公电话:(0916)4398129
物价局副局长办公电话:(0916)4398155
物价检查所所长办公电话:(0916)4398133
价格认证中心主任办公电话:(0916)4398199
农本队队长办公电话:(0916)4398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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