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价局、卫生局: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转发市物价局关于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汉政办发[2006]97号)要求,现将我市“价格服务进医院”的具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物价局 汉中市卫生局
二〇〇七年六月一日
汉中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
——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增进价格主管部门、老百姓与医院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促进医院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政策,达到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健全、行为规范的目的,力争降低医疗价格,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努力减轻患者负担。
二、工作内容
(一)医院在醒目位置设置“价格服务进医院”宣传栏,宣传栏应由活动目的、服务内容、医院和物价部门的服务承诺、咨询投诉电话、政策法规宣传以及就医和投诉流程等六部分组成。
活动目的: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为出发点,规范医院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为目的,维护广大患者合法利益为宗旨。
服务内容:
1、通过多种方式对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在收费窗口或门诊大厅设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免费查询台,认真贯彻落实“一日清单制度”,免费为住院患者提供费用一日清单。
2、医院导医台对患者的价格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医院管理部门将及时了解、发现、解决患者与医院的价格问题,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3、物价部门将加强物价监督检查,努力保证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符合政策规定;及时查处举报,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医院郑重承诺:严格遵守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法规政策,按规定搞好价格公示,以解决病患疾苦为己任,诚信服务诚信收费。
汉中市物价局郑重承诺: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来访,耐心解答每一次政策咨询,认真查处每一件价格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音”,为举报者保密,维护举报者合法权益。
咨询投诉电话:
医院咨询投诉电话:
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物价局价格举报信箱:12358@hanzhong.cn
附件“价格服务进医院宣传栏”的制作格式仅供参考,各医院可据实调整。示范医院制作A、B、C牌,其他医院A牌为必备内容,B牌、C牌为选择内容。
(二)医院要按照《陕西省收费公示制度》对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公示,并长期保持。各医院可根据实际规模选择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已进行价格公示的应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完善和更新。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医疗项目、具体价格、计价部位、文件依据等。公示方式主要有:
1、集中公示:在门诊部、住院部大厅悬挂公示牌或电子滚动屏对医院常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进行公示,同时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的常发病和高发病进行特别公示。
2、科室公示:在各功能科室、药房、手术室等科室分门别类,悬挂小型公示牌或价目表对常规检查项目及价格、常规及专科药品价格、常用一次性卫生材料价格进行重点公示。
(三)物价部门将加强对医院物价员的培训和联系,及时提供价格政策和价格信息;在药品(品种较多时)和医疗服务价格发生重大变动时及时召开价格提醒会,提醒医疗机构自觉执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范价格行为。
(四)定标准积极开展创建“价格诚信医院”活动。
三、工作要求
1、要不断规范公示内容,创新公示方式,确保价格公示能“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增强医院收费透明度,让患者放心交费,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2、物价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服务意识,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讲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医院和物价、卫生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合作,相互支持,使“价格服务进医院”活动顺利开展。
4、各县区可选择一个医院作为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还需增加政策法规宣传栏和就医、投诉流程。
政策法规宣传内容可以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陕西省收费公示制度》及相关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换宣传,使老百姓能够进一步贴近法律法规,了解价格政策,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切实加强价格社会监督。
5、2007年底以前在县级以上的医院全面完成“价格服务进医院”, 2008年底在乡镇医院全面推行“价格服务进医院”工作。
各医院均按该方案执行,并及时将先进经验、先进典型、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物价局、卫生局。
附件:“价格服务进医院宣传栏”制作格式,仅供参考。
(A牌) (B牌) (C牌)
价格服务进万家
---价格服务进医院
宣传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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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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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和投诉流程 |
活动目的:
服务内容:
1、
2、
医院承诺:
物价局承诺:
咨询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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