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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汉市价发[2008]14号

各县区物价局:
    现将《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价格监管稳定市场物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去年以来,受全国大市场影响,汉中市场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蔬菜等副食品价格持续上涨,拉动价格总水平居高不下,预计2007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达到6.8%左右,高于全国、全省价格水平。粮油、猪肉等副食品价格的上涨,对人民群众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204次常务会议和全国、全省“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粮油供应稳定市场价格工作的通知》精神,有效控制价格进一步上涨,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安定民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价格监管、控制物价上涨是当前价格工作的首要任务。各县区物价部门要从维护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稳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大力度,把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积极做好服务“三农”工作,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一是继续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政策,必要时建议政府实行生猪最低收购保护价格政策。保持我市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生猪等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基本稳定。同时要制定主要农副产品价格波动的应急预案。二是进一步加强农业用电、用水价格管理,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各种乱收费。三是认真落实化肥生产用电、用气和铁路运输的价格优惠政策。落实好对主要农副产品运输过程中的税费减免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四是继续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提高价格工作服务“三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是进一步推进全市农村价费公示工作。
三、认真落实价格调控目标任务
市上确定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在5%以内,我们要充分认识完成这一价格控制目标的艰巨性和紧迫性,各级物价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夯实任务,强化监督,市县联动,形成合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实现今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预期调控目标。
四、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的监测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对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粮食、食用油、猪肉、禽蛋、牛奶、蔬菜等副食品价格和春运期间的客运票价、燃油、液化气价格以及旅游景点门票价格的监测,要落实专人,做好日报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完善价格应急工作预案,积极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引发的价格异动。加强市场价格分析预测,随时发现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价格部门报告,并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从严控制出台提价项目
市政府决定,今年一季度全市一律停止出台除环保外的所有调价项目,各级物价部门要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当前对供水、供电、供气、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和学杂费、住宿费等加强管理,一律不得提高价格水平。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公路客运价格和尿素、碳铵、种子等农资价格的监管,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
六、适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目前,国家已授权市、县政府适时采取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并确定对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商业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制度。各级价格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上确定的具体目录和范围进行严格管理,根据形势需要,依法适时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对化肥、种子等农资价格实行限涨幅、限利润控制政策进行价格干预。同时要对其他生活必需品进行价格监管,要求生产经营企业依法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引导企业合理定价,共同维护好价格秩序和市场稳定。
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各级物价部门在春节前要会同工商、质检、商务以及农业、粮食、卫生、公安、检疫等部门集中开展一次有声势有规模的联合执法大检查工作。重点抓好粮、油、肉、液化气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化肥等农资市场价格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以及不按规定履行提价申报、调价备案程序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选择典型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严格要求行业协会加强价格自律,强化管理,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要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制度,畅通价格举报投诉受理渠道,及时化解价格矛盾。
八、适时动用价调基金,增加对低收入群众生活补贴
按照市政府决定,今年春节期间运用副食品价格调节基金对全市低收入群众进行定额补贴,市级下拨资金每人10元、县区配套15元,我们要抓紧抓好,确保全市低保户生活困难群众欢度春节和安全越冬。各级物价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价格补贴制度,适时动用价格调节基金,增加对低收入群众和贫困大中专学生的补贴,以安定民生,稳定社会。
九、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时披露价格政策信息和市场变化情况。要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对价格热点问题,突发事件及时释疑解惑,表明态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二是积极宣传价格政策。结合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引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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