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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石门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汉市价函发[2007]05号

汉中市石门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门票价格的请示》(汉市石旅发[2006]12号)收悉。经研究,现将石门风景区门票价格批复如下:
一、石门风景区门票价格
1、景区门票价格30元/人次;
2、实行淡旺季浮动价格,淡季门票价格20元/人次(淡季为12月1日至2月底)。
二、新的门票价格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期壹年,期满后另行申报。
三、切实落实旅游参观点门票价格对特殊群体的减免政策,对现役军人、残疾人、学生、弱势群体及特殊群体给予减免和优惠。
四、你局接此批复后,按有关规定要求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由市物价局统一监制的门票。做好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和价格投诉工作,不断改善景区旅游环境,为游客提供质价相符的旅游服务。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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