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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汉中铁路货运有限责任公司收取货场服务费的批复

汉市价函发[2008]1号

汉中铁路货运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更换收取货场服务费许可证的申请》收悉。你公司属股份制企业性质,经营货场所发生的自备专用线路等成本费用较大,可适当收取服务以补偿成本。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5.00元/吨收取货场服务费。此标准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1年,期满后重新申报。
货场服务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按自愿有偿原则,不得只收费不服务,你公司应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为客户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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