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增进价格主管部门、游客与景区之间的沟通和了解,促进景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价格管理政策,达到旅游价格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旅游价格管理严格,旅游价格行为规范的目的,力争游客满意,减少游客和景区之间的价格纠纷。 二、工作内容 景区在醒目位置设置“价格服务进景区”宣传专栏,宣传专栏应由活动目的、服务内容、景区和物价部门的服务承诺、价格公示及政策法规宣传等五部分组成。 活动目的:“价格服务进景区”是物价部门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组成部分。以解决游客放心消费为出发点,规范景区价格行为为目的,维护广大游客合法利益为宗旨。 服务内容: 1、景区工作人员对游客的价格咨询实行首问负责制;景区管理机构将及时了解、发现、解决游客与景区的价格问题,及时处理价格纠纷。 2、物价部门将加强物价检查,努力保证景区价格符合政策规定;及时查处游客举报,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景区郑重承诺:严格遵守旅游价格法规政策,按规定搞好景区价格公示,以游客满意为己任,诚信服务诚信收费。 物价局郑重承诺: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来访,耐心解答每一次政策咨询,认真查处每一件价格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案案有回音”,为举报者保密,维护举报者合法权益。 三、公示要求 多种形式进行收费公示。各级景区可以在以往公示工作的基础上加以规范、完善和更新。已有价格公示牌的景区再加做A牌与原有的公示牌合并使用,示范景区再加做C牌。A、B、c牌合并规格为120cm×80cm。公示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门票还须公示收费依据;监督投诉电话。 1、集中公示:在景区门口的显著位置放置公示牌公示门票价格。 2、分片公示:景区商店、纪念品店、餐厅酒水均明码标价,贴标价签。茶座、游乐场所、临时展览必须在服务场所放置小型公示牌。 3、投诉电话: 旅游局监督投诉电话:2222504 景区监督投诉电话: 物价局价格举报电话:12358 价格举报电子信箱:12358@hanzhong.cn 四、工作要求 1、要不断规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确保游客对价格服 务“看得见,信得过”,增强景区价格透明度,让游客放心交费, 方便社会各界监督。 2、物价部门要加强旅游价格管理,增强服务意识,结合景区工作实际和具体情况,讲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3、景区和物价、旅游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合作,相互支持,使“价格服务进景区”活动顺利的开展。 4、各县区可选择一个旅游景点作为示范单位,示范单位还需增加政策法规宣传栏,宣传内容如下,供参考: (1)可以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陕西省收费公示制度》及相关旅游价格管理规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轮换宣传,使游客能够进一步贴近法律法规,了解价格政策,提高自身维权意识。 (2)大力宣传“12358 ”价格举报电话,切实加强价格社会监督。建立快速处理价格举报的工作机制。 5、在2007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我市价格服务进景区工作。 各县的旅游景点均按该方案执行,并将每一个阶段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市物价局、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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